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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002482170/2022-0364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2-01-24
        文号:

        浙江省财政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14: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的同时,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公开所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中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和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二是深化债券信息公开。除在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我省地方政府债券信息,还在我厅门户网站开设债券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债券有关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采云平台功能,实现政府采购全链路信息公开,并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专家评分公开和履约验收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3件,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其中予以公开41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35件、不予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三)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通过报刊、新闻发布会、视频采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各项财政政策、工作举措,并采用图文、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对热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结合2021年重要形势,在微信公众号新设财政“浙”一周栏目,梳理并发布本周浙江财政大事记;增加贴近民生栏目内容,更好服务群众。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查询检索服务,便于公众更直观的了解财政信息;增设栏目,细化公开分类,完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

        (四)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重点内容,并实行日常监督评议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对各责任栏目及子网站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情况计入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年度考评,形成全厅共同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107

        2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120000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010000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4000004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910000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5000001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100000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7920000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0000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001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程度,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研究,切实予以改进。

        2022年,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照群众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升认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是强化机制执行,提高公开质效。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监督评议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加强平台融合,发挥集聚效应。加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融合运用,紧紧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宣传解读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多平台、高频次发布财政政务信息,推动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的持续提升,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整体水平。

        三是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公开质量。主动对标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指数,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迭代公开载体,进一步促进政民互动、加强政策解读实用性,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高标准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交流,提升专业素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业务学习,提升干部队伍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的专业能力,探索撬动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的“流量密码”,更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厅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通知0件,收费通知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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