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要求,为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经各市梳理报送,形成浙江省用能预算管理企业名单(2023年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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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