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厅机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厅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办法》的要求,我厅进一步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保密审查、指导督查等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单,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研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方案、公开指南、工作流程,优化了公开目录,加载更新了公开信息。政务办理中,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实现“八个公开”(即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许可决定的公开)和“五个上网”(即资质标准上网、许可申报表上网、许可示范文本上网、许可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上网、许可的受理和决定上网),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详实丰富的政务信息服务。 3.扩展公开内容。我厅制定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调整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全厅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加大重要政策、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项、重要会议情况,以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城乡规划阳光审批、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监管等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4.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作用,借助《浙江日报》、《中国建设报》、《青年时报》、《浙江建设》、浙江在线等各类媒体、刊物,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2014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4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4条。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6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因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全年受理网上来信、咨询、投诉6342件,均予以回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为民、利民原则,未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费用。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建立权力清单。加大取消、整合、实行属地管理力度,将906项职权保留减少到93项,削减率近90%,240项行政处罚等事项明确由市、县(市、区)属地管理,事项削减、下放幅度在省级部门中居于前列。加强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权力清单工作的指导。开展行政权力信息梳理,按时上报厅本级88项行政审批(分到子项)和382项行政处罚等八类行政权力(分到子项)信息梳理材料,同时,迅速部署开展市县级信息梳理工作,组织制定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梳理模版,指导督促227家市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梳理材料全部按时上报。 2.做好编制责任清单。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我厅责任清单主要包括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活动、指导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承办省政府交办其他事项等14个方面133个具体事项。 3.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运行。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级试点建设工作,提出符合省建设厅实际的实施方案,积极与省政府工作组沟通,为政务服务网的推进提供技术服务和实施保障。目前,已建成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与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同步展示并实时办理;建立省建设厅电子证照库,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及动态交换;完成今年申报纳入网上审批事项的技术方案;着手开展省建设厅信息资源目录及共享交换目录的整理;完成省建设厅大院外办公区域政务外网的接入,满足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要求。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三级征收与补偿信息的同步公开机制,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在各地公开的同时,在省人民政府阳光工程网上予以公开。 2.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指导全省各级城镇住房保障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完善网上专栏建设、强化保障房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监督、举办专题访谈展示宣传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切实抓好城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3.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始终注重信息的公开、透明,通过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完善公开内容、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和资源加大公开力度、建立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创新服务方式等来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我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