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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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2 14:5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站),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建设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建设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附件

        省建设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省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聚焦重点领域深度公开,聚焦解读回应实效,聚焦依申请公开规范便民,聚焦平台建设数字化改革,聚焦强基础强保障,不断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度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令权威发布。建立完善重要制度文件数据库,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法规处牵头负责)各处室承担起草的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重大决策,通过厅门户网站开展决策预公开,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印发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各处室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信息集中公开,推动规划更好落实。及时公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城镇住房、市政公用、美丽村镇、建筑业等专项规划。(计财处牵头负责)做好厅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至厅门户网站。(计财处牵头负责)

        (三)推进行政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处室、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厅改革办牵头负责)深化信用浙江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办公室会房产处、市场处、质安处、设计处负责)

        (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探索推进厅直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情况。及时公开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重要政策、工作情况信息。(计财处牵头负责)推动全链条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聚焦解读回应实效提升深化政务公开

        (一)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发布解读。紧扣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打造住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清廉住房城乡建设、民生实事等方面重大政策和实施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各处室负责)

        (二)突出便民实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政策制定(起草)处室要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咨询。要更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各处室负责)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民生政策,结合“五联系五帮扶一提升”活动,做好民生政策宣传解惑工作。(各处室负责)开展“忆党史、守初心、建窗口”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成就。(信息宣传中心牵头负责)及时发布、宣传、解读住建领域减负降本政策举措,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计财处牵头负责)通过云展览、在线知识竞赛等线上方式,重点做好公积金、保障性住房民生政策线上宣讲活动。(公积金处、保障处负责)

        (三)加强政务舆情管理,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各相关处室负责)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信息宣传中心牵头负责)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落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处室要积极回应,改进办事流程,破解政务服务的痛点难点问题。(办公室会政务中心负责)

        三、聚焦依申请公开规范便民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文本,进一步把握受理、答复、办理程序各环节要点,提高质量和效率。(办公室牵头负责)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法规处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各处室负责)完善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牵头负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纠错力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动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治理。(法规处牵头负责)

        四、聚焦平台建设数字化改革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平台上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信息宣传中心牵头负责)对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条线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信息宣传中心牵头负责)

        (三)开展政务信息精准推送和公共数据开放。探索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推送与用户相关或用户关注度高的自然人办事服务信息和企业经营许可等信息,不断提升民生事项、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信息宣传中心会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坚持依法开放和需求导向,重点推进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的开放。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信息宣传中心牵头负责)

        五、聚焦强基础强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一)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优化完善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5个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村镇处、城管处负责)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跟踪评价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施情况。(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保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处室考核。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公室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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