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最美示范窗口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浙交工管〔2022〕26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资格初审、现场考评等综合考评,现对拟推荐为最美示范窗口的单位予以公示。
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最美示范窗口考评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纪检联系人:毛抒天,联系电话:0571-83789600;
人事科联系人:斯瑶,联系电话:0571-83780375;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最美示范窗口创建考评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