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个月!浙江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继续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八五折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2-03 信息来源: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为持续落实交通助企纾困政策,2023年2月3日至8月3日期间,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继续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本次实施优惠的高速公路里程约占总收费里程的93.6%,预计优惠车辆通行费3500余万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精神,我省高速公路将持续做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等优惠政策,力争全年减免车辆通行费30亿元以上,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运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