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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2022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力争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目标任务,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八个方面45条政策,通过为企业送出新春政策“大礼包”,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发展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注重减负与降本结合,不断减轻企业各类负担。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做好减负降本工作,帮助企业不断减轻各类负担、降低各类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意见》注重将减负与降本相结合,推出减负降本政策21条,主要是迭代和新增的省级减负政策,包括降低融资成本政策(如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扩面增量等)、降低用能成本(如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等)、降低用工成本(如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等)、降低物流成本(如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涉企减费(如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等,预计全年能为企业减负约400亿元。再加上国家、省级层面继续执行的政策、国家层面预计将延续的政策等,并通过不断优化“一指减负”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提升企业获得感,力争2022年为企业减负3000亿元。
二是注重纾困与帮扶结合,不断稳定企业发展预期。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提供就业、促进增长、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助力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增长不确定性、关键环节断链断供等冲击影响,纾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能够进一步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推出了11条针对中小企业纾困政策,包括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中小企业出口的支持等举措。其中,省级层面财政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对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在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方面,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预付款比例,降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稳定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信心。
三是注重强企与创新结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企业“稳”字文章的同时,也要为企业积蓄“进”的动力,通过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节能降碳、做大做强,不断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竞争力、产业高质量提升原动力。《意见》通过组织实施万企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首台套提升工程实施力度等13条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落实省市县财政投入11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碳改造、数字化技术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同时通过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另外,2022年安排省级产业基金78亿元,聚焦三大科创高地,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和创新领域,招引落地一批制造业重大项目。
下一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积极落实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有关精神,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有关减负政策的落实,不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为进一步稳定经济大盘写好浙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