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根据《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关于开展产业大脑信息业分区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自主申报、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初审、专家答辩评审,确定7个2022年产业大脑信息业分区细分行业产业大脑(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市、县(市、区)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工作专班根据专家答辩评审意见,以问题导向分析信息业分区细分行业上下游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业分区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方案,修改后的建设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推进和运营机制,抓紧开展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开发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功能组件,力争12月底之前上线运行。建立工作清单管理机制,每双月报送大脑建设进展情况、应用成效等情况(详见附件2)。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姚春彬,电话:0571-87056913。
附件:1.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关于公布2022年产业大脑信息业分区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名单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附件12022年产业大脑信息业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名单.docx
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