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082/2018-0686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公开日期: | 2018-03-09 |
浙江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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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及主动公开情况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571–88008769)。 一、概述 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积极把“五公开”作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努力实现“五公开”要求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体现,是政府部门自信和担当的体现。我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等。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厅领导分管,并对外公布。全省高校也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部都设立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2017年,我厅组织全省高校开展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继续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所有高校均按要求做好本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2017年,省教育厅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政务信息“五公开”要求的通知》,全面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把“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一年来,先后对《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9个重要文件草案通过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结合指导7个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工作,对照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目录,对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名称、程序、条件、标准、时限等进行了规整,提升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阵地。2017年,我厅强化了门户网站建设,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梳理细化分类,完善公开内容,加大信息更新力度。一年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626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645条、图文报道栏目发布104条,媒体关注137条,各类公文31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3条,公告公示81条,全方位展现了省教育厅一年的工作推进情况(具体统计情况见下图)。
除了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务信息外,省教育厅积极通过“教育之江”微信微博、浙江教育报等媒体,以及新闻通气会、政策解读会、编写浙江教育年鉴等方式,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特别是“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一年来,省教育厅通过“教育之江”微信发布教育资讯1031条,目前共有80万订阅用户,每天阅读量均达到10万人次以上,最高阅读量为332903人次。每周均居教育部教育新媒体微信榜前列,多次居周排名、月排名第一名。同时,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还成立了中国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浙江联盟,初步形成“互联网+”的信息公开模式。全省高校和县市区微博微信开通率达到100%。 (四)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传递教育好声音。在主流媒体先后刊发了一系列有质量、有分量的稿件。比如,5月23日至26日,由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14家媒体组成的“迎接十九大,教育看变化·浙江行”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走进浙江,对我省推进立德树人、加强高校思政工作、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了全方位深度报道。8月30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刊发文章《城乡交流成为常态,“县管校聘”激发活力,精准培训提升素养——浙江:优质均衡从师资建设“破题”》,同时,第四版整版刊发省委教育工委书记何杏仁和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署名文章《把握历史新方位 改革蓝图绘到底》,并配有《教育现代化踩准指标“快步走”》和《高考改革的“浙江探索”》两篇文章,以及图说成就和数说变化两个栏目。9月12日,《中国教育报》发表省委教育工委书记何杏仁署名文章《扣准问题做好高校思政工作》。10月10日,《浙江日报》发表文章《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共享篇》。积极借助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在杭州举办之机,全面高频做好浙江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媒体开展高校大学生“双创”、大中小学生艺术节等活动报道30多次,向各家媒体单位推送20余篇新闻通稿。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同步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本年度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政策解读9条。同时,还召开了9场新闻媒体通气会,全面解读了学前教育条例、高考改革、义务教育学籍管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领域重要规范性文件。平均每次新闻通气会参加并原创报道媒体超过20家。2017年,针对新高考作文题目、选考学考时间调整、有关媒体报道公办教师辞职、物理选考人数下降传言等涉及重要教育政策的舆情,均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及其他各类媒体及时做了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省教育厅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6件,56件申请均按规定全部给予了答复。其中公开告知47件,告知非政府信息1件,告知非本机关信息5件,告知属主动公开信息3件(具体答复办理情况详见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省教育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省教育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1起涉及教师申诉的行政复议案件和1起诉我厅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涉及高校教学成果奖的行政诉讼二审及重审案件。下属单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接到1起要求公开考生高考原卷信息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诉求。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结合教育部、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省教育厅的重点工作,梳理完善了省教育厅2017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充实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集中公开包括双随机抽查事项、教育经费、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进展、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高校信息公开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93条。本年度,省教育厅重点加强了高校招生、人事、财务、科研经费使用、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等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从督查看,我省高校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高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显着提升。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近年来,省教育厅着手推进“阳光教育”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各高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推进不平衡等。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提升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强化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提高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资源整合。做强做优“教育之江”微博微信,疏通传播渠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围绕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工作重点,突出“为民办实事”,制定2018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各高校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各高校要以清单为底线,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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