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082/2019-0696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公开日期: | 2019-06-06 |
浙江省教育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浙江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及主动公开情况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haozhy.com)下载。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571-88008848;邮箱:zwgk@zjedu.gov.cn)。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和主动公开情况概述 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推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教强省战略。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订印发《工作规则》,把“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明确列入工作准则。要求重大事项决策要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统一领导相结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还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时,需同时提供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政策解读等材料。2018年,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实施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均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布。做好教育厅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教育厅依法全面规范履职。为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民办学校自律,研究制订了《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安排,全程参与并具体指导7个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做好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按照“八统一”要求,优化教育系统办事流程,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教育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在全省范围内规范了35个“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50个子项)的名称、时限、流程等办事要件。目前,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有在办事项2215项,除涉密事项不宜网上办理外其余事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基于“浙里办APP”对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升级,进一步简化材料、提升体验,实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等15项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全面实现“学历证明确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9个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细化完善省教育厅2018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公开与教育相关的政策、发展规划、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省高校继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本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及时、集中公开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做好向社会公开巡视整改的情况。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聚焦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普职协调特色发展、实施高水平大学培育引进、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建设终身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能力等富民惠民安民教育行动,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编写教育年鉴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满意度。除7个规范性文件外,省教育厅还对《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也进行了政策解读,还就推迟上学指导意见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话题接受浙江经视《有请发言人》栏目访谈;精心组织“教育环浙行”等活动,在《浙江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智慧教育的浙江探索》《努力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前列》等12篇高质量稿件;召开新闻媒体记者及网友代表座谈会、全省教育大会新闻宣传工作媒体咨询会等。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四)围绕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推进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将厅门户网站迁移到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了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对接。对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对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原有栏目进行整合,全面梳理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并完善信息索引号、搜索等相关功能,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62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件,工作动态(教育动态)栏目发布378条、图文报道栏目发布84条,媒体关注285条,各类公文34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5条,公告公示86条,全方位展现了省教育厅一年的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统计如下图:
不断强化“教育之江”微信微博、浙江教育报等媒体平台建设。一年来,“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资讯924条,订阅用户已达80万,最高阅读量为530513人次。每周均居教育部教育新媒体微信榜前列,多次居周排名、月排名第一名。“教育之江”家庭教育系列专栏(浙江家长学校+发现好家长)获评教育部“2018教育政务新媒体年度案例”。“教育之江”微博发布2436条,目前共有5万粉丝。全省各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微博微信开通率达到100%。 同时,做好咨询热线及网络平台日常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切实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全年共办结网上政务咨询投诉举报11505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浙江省教育厅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20件,其中当面申请48件、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69件,主要涉及教育经费、学术政策、人事调整及中专毕业生(2000年以前)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公众的知情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省教育厅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申请8件,占6.7%;同意公开答复的申请90件,占7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20件,占16.7%;信息不存在的申请2件,占1.6%。
2018年,省教育厅办理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如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2起,后当事人均撤回。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省教育厅在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新的突破,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今后,省教育厅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考核监督。加快出台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完善效果评估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高等学校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引导高校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指导各高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全省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通过推进教育“数据仓”建设和 “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最大范围的数据共享,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