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公开征求《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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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省教育厅研制了《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已向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征求了意见。 为更好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馈: 一、点击下方链接 二、电子邮箱:1178392998.qq.com。 三、信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801办公室(省教育厅教研室),邮编:310063。联系人:方张松,电话:0571-56870073。 链接:调查征集在线反馈地址 附件: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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