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2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
浙科发高〔2022〕6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复核、公示,现认定“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重点企业研究院”等40家重点企业研究院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东城电子智能柜技术企业研究院”等236家企业研究院为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安誉分子诊断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962家高企研发中心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详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要素,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和要求,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打造三大科创高地、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3:2022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名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1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