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决策部署,1月12日,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杭州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宇指出,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以廉洁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今年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推动我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江宇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效健全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是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全领域深化清廉浙江建设、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锚定目标任务,做实做细强化督导指导。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强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内生活力、激励作用发挥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持续加强对主管社会组织的督导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制度守廉、公开促廉、文化润廉。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协同协作提升清廉质效。社会组织工作涉及领域多,牵涉要素多,参与部门多,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内容更复杂,任务更艰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以及综合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做到每周有安排、月度有计划、季度有交流、年度有总结。要加强系统谋划,开展见学共建,坚持数字赋能,不断提升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成效。
会上,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联络员作交流发言,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2023年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