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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9 17: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厅对2023年2月6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0件,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钱旭文

        联系电话:0571-87050272

        电子邮箱:zjsmztfgc@163.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邮编310007)


        附件1:浙江省民政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浙江省民政厅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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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厅对2023年2月6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0件,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钱旭文

        联系电话:0571-87050272

        电子邮箱:zjsmztfgc@163.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邮编310007)


        附件1:浙江省民政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浙江省民政厅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