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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2103/2022-00113 主题分类: 宗教事务
        公开日期: 2022-12-23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民宗委
        统一编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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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力保护色:
        关于《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来源: 日期:2022-12-23 浏览: 字体:[ ]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

        2022年3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五部委制定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施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共5章36条,主要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但从贯彻执行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较为原则,运用到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量大面广”,潜在风险大隐患多,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宣传贯彻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明晰、学习理解不深入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我省落地落实,规范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固化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经验做法,我委起草了《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列入我委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文件制定过程

        5月份以来,我委在初步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向全省11个市、15个省级部门和5个省级宗教团体书面征求《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改意见,收到修改意见35条,部分意见均已研究吸收,并做了相应解释沟通。

        10月31日,召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及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改意见,收集修改意见36条,采纳31条,5条不予采纳(已做沟通说明)。

        11月1日-4日,委领导带队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召开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等参加的调研座谈会,收集修改意见52条,相关意见均已研究吸收。

        11月15日,向中央统战部十一局征求修改意见,反馈修改意见5条,相关意见均已研究吸收。

        11月10日-16日,全面梳理和研究吸收中央统战部十一局、各地市、相关部门和宗教团体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稿。

        11月21日,召开第一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宗教团体、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专家参加,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方面进行研讨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31条,相关意见均已研究吸收。

        11月23日,对《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网上公开征求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意见,收到修改意见1条,相关意见均已研究吸收。

        11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重点对第一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研讨,初步认为修改后的文件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

        12月1日,经省委政法委评估同意,获得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备案文书,备案证书编号:浙政法风评【2022】60号。

        12月5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审议同意,确定文件施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

        12月5日至21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批准印发。

        三、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作为规范性文件,经多次座谈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我委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单位法律审查、省司法厅和中央统战部相关部门把关,已经比较成熟。按照《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正式发布前,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经研究,并征求省委政法委相关处室的意见,我委按照简易程序组织进行风险评估。11月21日、25日,两次组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以及省宗教团体等单位专家对文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参加评估的专家从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重点进行了论证和讨论,提出要严格按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不违反上位法、不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注重对上位法的细化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最后,与会专家认为,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上位法条款做了部分细化,总体上不涉及到相关人员权利义务的变更。

        12月1日。经过省委政法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同意实施。

        四、文件主要内容

        《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共24条。主要内容:制定文件目的、适用范围、许可办理、监管责任分工、法律责任等方面。

        五、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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