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腾高副厅长在嘉兴开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 2023- 02- 09 18: 21
2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方腾高率调研组在嘉兴开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其间,在秀洲区召开了由市司法行政、科技、经信、教育、财政、地方金融等部门以及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科技局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召开了由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并赴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与会人员围绕体现浙江科技创新特色、加大多元科技投入、加强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动研发机构建设、构筑一体化联动创新机制等问题作了深入交流,并对《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方腾高强调,创新深化是“两个先行”的战略核心,科技创新的地位举足轻重。《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是我省推动科技创新1+N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要充分发挥其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推动政策的落实和落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按照省委“新春第一会”以及易炼红书记走访省科技厅时的重要讲话要求,设计制度措施,为科技进步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供给。二是要坚持创新并体现浙江特色。我省各地、各单位在科技进步领域开展了不少制度创新,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研机构培育、人才保障和区域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立法中应当予以总结提炼,使条例能够体现浙江的特色和亮点。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当前科技进步领域存在的问题,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着力解决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在构建全域创新格局、培育产业创新优势、构筑一体联动创新机制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
信息来源: 立法二处,嘉兴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