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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打算 | ||||||||||||
发布日期:2022-03-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 ||||||||||||
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建设上做好模范表率作用,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承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行政执法职能,协调涉诉涉法重大事项处置等。二是加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学习。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重要工作部署、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年度宪法学习考试,多次组织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干部开展行业监管、处非行政执法等培训,覆盖全省地方金融系统300余人,提升依法监管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提供金融支撑 一是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牵头制定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政策25项。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我省金融领域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末,全省社会融资规模余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6.2%,增速高于全国5.9个百分点,银行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10家,创历史新高。二是深化重大金融改革创新。落地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持续推进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建设。编制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新一轮发展实施计划,着力打造全国一流新兴金融中心。系统化推进各项区域金融改革发挥示范效应。三是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加大协调力度,有效防控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企业涉金融风险,全力推动相关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转型退出,协同推进P2P网贷机构及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 (三)完善监管体系,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一是加快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意见,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融资服务企业、地方金融组织股权托管办法等9项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强化准入管理,全年审核办理新设和变更事项近百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归集业务数据,交叉稽核深入分析,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监管约谈和走访。三是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支农支小“毛细血管”作用。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小微企业和“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1048.6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融资服务企业等累计提供金融服务总额达1927亿元。 (四)数字化改革引领,提升治理效率 制订数智金融平台建设总体方案,谋划建设地方金融数智管理等应用。深化“浙里金融综合服务”系统应用,促进金融领域数智化、现代化治理水平提升,做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推进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提升事中监管效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优化完善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及时预警风险机构,早发现、早处置。 (五)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全年共召开27次党组会议、20次局长办公会议,重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定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规范决策行为。二是开展机关内部审计。围绕财政经费支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执行落实等项目开展内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三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 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件。积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信访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得到复议机关支持,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均胜诉。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2件,主办件答复满意率为100%。 二、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打算 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统筹推进区域金融发展、改革和稳定,为我省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贡献金融力量。 (一)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员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有力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构建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打造数智金融先行省,努力在金融改革发展上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制定实施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意见,推动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升级版走深走实,努力实现资金供给更加充裕、结构更加有效匹配、成本更加便宜适当、需求更加有效满足。 (三)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推动建立完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配套制度,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市县地方金融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全省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水平。开展多层次金融法治宣传,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水平和识别能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务投诉办理工作。落实好廉洁行政各项措施,把廉洁行政落实到每项管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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