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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2号公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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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公告)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22年11月22日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五大方面137类问题,涉及870项具体事项,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456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339项、持续整改类事项75项,截至2022年10月底683项已整改到位、187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立行立改类问题金额30.93亿元,已整改30.89亿元,问题金额整改率99.87%。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涉及处理处罚8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3人、党纪处分40人、政务处理29人。 二、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主要通过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市县财政未及时分配到部门等问题,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水利建设与发展等10个专项资金支出16.61亿元,12个市县安排支出12.9亿元。 (二)关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主要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审批手续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会议培训和公车运行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9个部门采取完善公务用车审批、规范加油卡管理、加强支出审核等措施。 (三)关于市县财政决算方面。主要通过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市县将国库资金“以拨代支”调入财政专户等问题,7个市县7.31亿元专户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9个市县27.44亿元存量资金已统筹盘活。 (四)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面。主要通过加强监管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在市场充分竞争领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等问题,7个省级部门、16个市县已采取出台制度、加强日常审核等措施。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5+4”稳进提质政策方面。主要通过发放补贴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未及时审核发放等问题,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已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发放到位。 (二)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方面。主要通过培育建设示范项目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数字化改造或工业互联网建设不及预期等问题,5个市县已采取组织开展数字化改造、迭代升级工业互联网项目等措施。 (三)关于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清理整治方面。主要通过加快落后用能腾退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GDP能耗不降反升等问题,4个市建立月度能源“双控”督查、项目节能审查机制,控制单位GDP能耗增幅。 (四)关于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协作机制等措施推进整改,如针对未建立或落实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商协作机制等问题,7个县已与相邻县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测,2个县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五)关于全省招商引资方面。主要通过督促企业履约等措施推进整改,如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后续跟踪不够到位问题,6个市县采取细化合作方案和协议条款、强化考核激励等措施。 四、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方面。主要采取加大力度推动项目开工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重大项目未按计划推进问题,2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9.8亿元,4个项目已恢复施工、完成投资1.1亿元。 (二)关于省级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方面。主要通过加大协同力度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部分应用跨部门业务协同不足问题,3个部门已完善应用功能建设、强化多跨协同。 (三)关于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方面。主要通过收回资金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财政专项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12个市县已完成2.09亿元资金整改,4个市县0.16亿元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四)关于工程总承包建设方面。主要通过强化监督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设置排他性条款问题,13个市县已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1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五、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省困难群众救助方面。主要通过加强核查、纳入救助范围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部分市县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27个市县将2231人纳入保障范围,2个市给予757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763.24万元。 (二)关于基础教育均衡化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偏低问题,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正在起草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三)关于储备粮管理方面。主要通过强化追责问责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收储公司、粮库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账等问题,有关单位将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已给予2人党纪处分、1人停职检查、6人批评教育,违规发放福利费已清退。 (四)关于省属国资国企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方面。主要通过规范业务操作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违规开展单边投机业务导致资金损失问题,1家国有企业已经对3人问责,修订8项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五)关于融资租赁行业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主要通过加快优化业务结构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融资租赁企业不良率超过10%等问题,2家企业已采取调整业务方向、加快逾期业务处置等措施。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主要通过规范投资决策行为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改,如针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企业采取加强信用业务合规管理等措施,正在推进整改。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主要通过定期清查盘点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13家单位完善日常领用手续、开展定期盘点工作,6家单位正在推进整改。 (三)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主要通过清理腾退、调整优化等措施落实整改,如针对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非粮化”问题,8个市县已整治5.8万公顷,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七、持续督促审计整改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已整改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重点核实整改情况真实性、整改过程完整性、整改结果有效性,防止问题复发再发。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二)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各地、各单位以本次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消除问题根源,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内部审计在内部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实现查出问题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防微杜渐、揭示风险与维护经济社会安全一体化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一方面坚持党建统领,发挥“七张问题清单”引领性作用,省市县“一盘棋”整改共推,强化整改牵头单位整改统筹责任和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集成建设“审计大脑”,发挥“平台+大脑”作用,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行业共性问题清单,并利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系统的数据回流等功能,实现全量审计问题、重大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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