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有效贯通,进一步深化审计与财政部门的协作,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2022年,平湖市出台《平湖市财政与审计协同监督实施办法》,建立以“计划共商、项目共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为主要内容的“财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统一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员”和财政“守门员”作用,共同谋划监督项目,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精神以及“过紧日子”要求,聚焦财政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计划共商,形成统一的工作思路。 在项目联动过程中,双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通过成立联合检查组、召开专项研讨会、列席有关工作布置会等方式联合开展项目检查。同时加强财政信息系统数据与审计项目信息数据等资料共享,按程序向对方获取有关政策文件、项目信息、审计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另外,双方常态化提供有关检查结果,避免对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的重复检查,实现效率提升。 聚焦一体化、协作化、专业化,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全面释放协作配合机制的效能,在强化链条监督、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加强合作。强化审计结论与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采信,推动成果共用。对重大整改事项、难以整改到位问题开展联合督查,强化整改共抓。 2022年以来,审计与财政部门已联合开展公务支出、水电费支出、劳务派遣定点管理、农业高质量发展等4个专项检查项目,共发现问题18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促进修订完善管理制度9项,规范合同签订21份,补充完善凭证资料75份,收回财政资金50.50万元,拨付奖补资金216.31万元,纠正其他管理不规范资金46.39万元。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利用两部门各自领域优势推动工作协同,充分发挥联合监督的牵头作用,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打造新形势下监督一张网、一盘棋,齐心协力推动联合监督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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