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吸收审计建议,出台《湖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等回收利用和污染防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湖州市审计局在实施审计项目时重点关注了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未制定管理制度、处置管理不到位、处置收益减损等现象,如有2个基础设施工程达188万立方建筑垃圾未落实堆放和倾倒场地,2个旧房拆除可再利用建筑垃圾处置项目未采取最优的“价高者中标”方式,导致收益减损631.60万元。对此,审计建议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市县两级联网、多跨协同的建筑垃圾供需共享平台以及科学合理的资源化处置标准与利用机制,并以审计专报形式上报湖州市委市政府,得到主要领导批示后,湖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制定出台上述《方案》。 《方案》要求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专项政策制度。根据低价值可回收物名录,各区县因地制宜制定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深化落实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绿色采购等制度创新,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方案》强调加强数字赋能应用。深化应用“无废城市在线”,建立“湖州市固废e本账”,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实现全流程监管。深化拓展多场景应用,通过对固体废物产生端、中转端、处置端的实时动态监管,实现固体废物运行状态实时掌控和智能预测预警。 《方案》要求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具体标准。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动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列入新型墙材、绿色建材等目录,将产品应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关永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