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专项债券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是当前政府规范融资“开前门”的有力政策举措。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抓住政策窗口期,加大力度积极谋划,争取更多的水利项目获得专项债券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
专项债券对水利扩大有效投资、解决防洪薄弱环节等方面具有重要推进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吃透精神,精准把握专项债券申报发行的要点和程序,抓住机遇,整体谋划水利项目多功能融合的综合效益,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层面的统筹推进,切实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二、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动
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充分反映年度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对照“一县一表”清单,逐项谋划收益与融资平衡专项债券方案;与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在项目领域、重点投向以及前期工作完备性审核等方面的对接,积极纳入专项债券储备库;与财政部门对接细化产生现金流的各项措施,做实项目收益来源,及时了解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高申报发行成功率。
三、加强专项债券政策和案例的学习推广
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关注财政门户网站债务信息专栏公开的项目信息(网址:http://czt.haozhy.com/col/col1229540711/index.html),动态掌握已申请专项债券项目的发行进度、落实规模等情况;认真研究专项债券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见附件),加强学习、相互借鉴,必要时开展现场调研等,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谋划能力。
四、明确目标争取多使用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不计入政府赤字,利率低、期限长,能较好匹配重大水利项目建设需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将专项债券作为水利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按照“能报则报、能多则多”原则,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千方百计争取专项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力争落实专项债券资金规模占年度水利总投入的30%以上。对尚在前期论证的项目,原则上都要开展专项债券方案专题论证,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专家顾问或咨询机构跟进指导;对在建或可研已批复的项目,研究通过补充项目经济数据、充实资金平衡方案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争取专项债券。
五、加强专项债券谋划储备的培训和指导
省水利厅将联合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专项债券专家服务团队,近期采用线上专题培训、线下实地指导等方式,重点围绕海塘安澜、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展精准服务,加快推动各地专项债券谋划储备工作。
附件:1.近期专项债券政策文件目录清单
2.专项债券典型案例
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傅利辉,0571-87826521;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尤缓缓,0571-87370705。)
附件:附件1专项债券政策文件目录清单.doc附件2专项债券典型案例.doc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