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00125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浙江省河长办关于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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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2022年度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在全国排名前列,国家给予我省1个市激励名额。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水河湖〔2022〕48号),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拟推荐绍兴市作为激励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形式反馈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1-87886170(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
0571-86027891(省河长办)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