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2月8日讯】2月6日,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朱月明,浙江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黎明,江苏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劲松、上海市河长办副主任阮仁良以及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各省(市)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2023年度工作任务。
朱月明充分肯定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年度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强调要围绕河湖长制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建设作用,进一步探索突破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要围绕太湖上游重点区域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切实做好太湖上游水环境保护;要深化联合河湖长制,开展太湖“一湖一策”联合修编,推进太湖治理。要加强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太湖、淀山湖“清四乱”,常态化开展示范区联合治理。
浙江省河长办是2022年协作机制轮值方,黄黎明代表浙江省河长办进行了交流发言。他表示,2022年是我省“河湖长制突破之年”,省河长办以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切实履行河湖长制牵头抓总职责。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动态更新全省5万余名河湖长名录信息,健全完善河湖长履职制度,以数字驱动提升履职成效,同时强化宣传发动,放大河湖长制社会效应。
信息来源:河长制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