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三澳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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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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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三澳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 | 温州市平阳县、苍南县、瑞安市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 南雁50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本期将瓯海I、II出线调整至原瑞安I、II出线间隔位置,三澳核电I、II出线占用原瓯海I、II出线间隔;扩建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本期改造在南雁变电站已建围墙内进行,无新征占地。
(2) 望嘉(苍南)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至瑞安变电站的2个500kV出线间隔;扩建4组60Mvar低压电抗器。本期扩建在望嘉(苍南)变电站已建围墙内进行,无新征占地。
(3) 三澳核电~南雁500kV线路工程
新建三澳核电~南雁2回500kV线路,线路长度约2×75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
(4) 瑞安~南雁500kV线路改接工程
将瑞安~南雁2回500kV线路南雁侧改接入望嘉(苍南)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2×53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
(5) 瓯海~南雁500kV线路改接工程
由于南雁变电站间隔调整引起瓯海~南雁500kV线路改接,新建线路长度约2.6km,其中单回路长度约2km,双回路长度约0.6km。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企业进行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并在敏感目标所属村委会及企业等张贴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有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结论;许可受理前,按规定开展了环评全本公开。 | 承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 变电站:(1) 电磁环境
1) 本工程南雁变电站和望嘉(苍南)变电站改造和扩建均在现有围墙内进行,对站外影响很小。
2) 为限制电晕产生电磁干扰,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 声环境
变电站在设备选型时,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为低压电抗器设备,应对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提出设备声级限值要求,具体控制指标见表6.2-1。
考虑到实际采购变电站设备的源强、设备质量、设备安装等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在变电站投运后进行厂界噪声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低压电抗器布置在站区中部预留位置,充分利用站内建构筑物的挡声作用。
(3) 地表水环境
南雁变电站和望嘉(苍南)变电站前期工程站内已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由该装置处理,不外排。本工程运行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废污水。
(4) 固体废物
南雁变电站和望嘉(苍南)变电站前期已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本期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也不会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将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油浸式低压电抗器设备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运营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 事故漏油排蓄系统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油浸式低压电抗器设备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环境,望嘉(苍南)变电站本期低压电抗器下设有事故油坑,并与站内已建事故油池相连,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如发生事故漏油,则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进行回收处置。
(6) 生态环境
南雁变电站和望嘉(苍南)变电站改造和扩建均在现有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系统影响很小。
输电线路:
1) 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化了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2) 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结合项目区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评价范围内常年住人的房屋电磁环境、声环境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3) 本工程设计按抬高架线高度的措施来满足环保要求:
(a) 500kV单回路段
在最低线高11m的情况下,线下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低于GB8702-2014规定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限值。
(b) 500kV同塔双回路段
采用逆相序排列,此情况下线高为11m的最不利情况时,线下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低于GB8702-2014规定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限值。在最低线高19m的情况下,线路走廊内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100μT。
(c) 500kV同塔双回路并行段
采用逆相序排列,此情况下线高为11m的最不利情况时,线下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低于GB8702-2014规定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限值。在最低线高19m的情况下,线路走廊内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100μT。
为使各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工频电磁场限值要求,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线高应满足表6.1-38的要求。
4) 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水平,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5)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 月 9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1-0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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