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头版: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同心协力根除“顽疾” 以“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建设“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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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8家11处废旧金属、杂物、固废等露天堆放物全部清运完毕,依据环保要求规范建设新堆场6个,立案调查、起底整改沿海修造船厂污水直排问题……不久前,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联合工作小组“闭环销号”验收。这标志着浙江省委巡视反馈又一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得到了认可。 一个个省委巡视反馈重点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得到认可的背后,是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同心共筑、同题共答,以“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建设“绿水青山”自然生态,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的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 2022年以来,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认真按照浙江省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采取典型案例剖析和实地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认真查找久治难除污染问题背后“中梗阻”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了一场与厅党组同轴运转、协同破难的重点污染问题整改推进行动。 行动中,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同心协力,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廉情互通、任务共督、作风联查等协同机制,推动形成了“发现—处置—整改—治理”闭环管控机制,根除了一批污染的“顽疾痼瘴”。2022年以来,共赴165个点位、发现解决污染问题117个,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 除了靶向施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还与厅党组共同构建贯通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监督的重点污染问题联合攻坚机制,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联动机制》《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纪检监察对接协作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充分依托垂改系统体制优势,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高质量的监督是斗争和团结的统一体。”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当党组着力破解治污难题时,旗帜鲜明提供帮助,第一时间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助推器”“压力传导器”“堵点破除器”作用,以监督推力破除工作阻力、传导责任压力。 下一步,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开展高质量监督,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一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两个“生态”共同净化、共同美丽,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进程中,展现浙江担当、作出浙江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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