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2-08065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2〕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正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这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出新要求。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新时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结合我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化改革等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扩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完善保障机制五个部分,共22条。
(一)总体要求。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2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到90%以上
(二)扩大服务供给。
提出稳步扩大家庭医生队伍,优化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培养培训四个方面举措。
(三)丰富服务内容。
一是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等。二是强化双向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多种方式的分时段预约服务。三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开放,提供针对性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四是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家庭老年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诊疗和家庭病床等服务。五是保障合理用药,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满足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六是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四)优化服务方式。
一是推广弹性化签约服务协议。对已连续签约2次以上的居民,可签订2-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二是提供老年人数字健康新服务。建立适老健康服务数字化体系,向老年人提供“知健康、享健康、保健康”的健康服务。三是推行两慢病患者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四是开展家庭和功能社区签约服务,支持以家庭或功能社区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根据需求提供签约服务。五是完善家庭医生服务管理系统,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签约、续约、预约、咨询及转诊、会诊、远程监测、健康宣教等。六是鼓励根据机构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依法依约为签约居民提供有偿个性化签约服务。
(五)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健全签约服务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签约服务经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由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签约经费的地区可保持投入经费和渠道不变。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签约服务费。三是完善医保引导政策。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慢性病长期处方的支付政策和结算机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价格。四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构建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数字化服务体系。五是提升家庭医生职业荣誉感。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典型案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居民信任度。六是加强监督、考核与评价。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签约服务机构和家庭医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签约服务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9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项跃丹
联系方式:0571-877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