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557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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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文号: | 浙政办发〔2022〕8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55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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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
文号: | 浙政办发〔2022〕8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陈柳裕等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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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浙政办发〔2020〕46号)规定,省政府决定聘请陈柳裕等12人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陈柳裕 省委党校副校长、研究员 章剑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翁国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罗文燕(女)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旭勇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唐明良 省社科院研究员 郑金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国华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全明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沈田丰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 陈相瑜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省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工作,聘期为5年,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29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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