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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2-00624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27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12-27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和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
三、采购周期
周期为3年,采购协议一年一签。
四、政策措施
相关配套措施参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20〕51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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