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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考试录用和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等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5:02 浏览次数:次 信息来源:人事考试院


        全省考试录用和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1月18日15时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的排名情况。其中,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原始成绩(未含加分项)。报考有关市、县(市、区)公开选调职位的,考试成绩由各市以适当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二、分数线划定。经研究,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00分 (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95分) 划定;基层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00分(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95分,含公告规定加分)划定;行政执法类职位(不含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 100分划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按公共科目及公安专业知识三个科目合成百分制总分50分 (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45分) 划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95分(含公告规定加分)划定;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县级以上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面试安排。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定于3月18日-19日举行。2月下旬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在各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位、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公务员面试时间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适时安排并通知考生,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遴选和选调公务员的面试原则上在2月中旬前完成。

        四、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面试前要求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30周岁以下与31周岁以上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标准有所区别。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节点。

        五、其他事项。近期,请报考人员经常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后续工作安排和山区26县专项招录等相关信息。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8日